为促进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领域研究工作的开展,同时加强区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依据《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实验室2025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和主要研究方向,面向西藏自治区内外的广大科技工作征集开放课题并为相关研究提供资助。
(一)课题设置和研究周期
本年度开放基金课题拟重点资助以下三个研究方向: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分布格局与典型物种适应机制、青藏高原生态系统结构功能与全球变化、青藏高原生态环境预警与修复技术。申请人根据研究方向自行设定拟开展研究课题并提交申报书,对于不符合本指南方向的选题将不予资助。课题需在自合同书下达起1年内完成。
(二)资助额度和经费拨付
本年度开放课题拟资助10项,平均每项课题资助额度为10万元/项,最终资助额度将根据预算书和成果确定。拟资助项目将由西藏大学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科研协议,课题经费严格按照申报书的预算执行,由共同申报人负责财务报销,报销流程严格按西藏大学财务制度进行。
(三)考核要求
围绕研究方向发表SCI中科院分区二区(含)以上期刊1篇,或者SCI论文2篇,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以上成果要求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中英文标注如下: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环境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Biodiversity and Environment on the Qinghai-Tibet Plateau, Ministry of Education;依托开放课题取得的数据类成果,如制图产品、数据集、数据库等,知识产权归重点实验室和课题承担单位共享。在相关成果中,应明确标注该成果受到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
(四)结题管理
1.实验室将组织专家评审会议对各课题的执行情况进行评审,课题负责人须到现场陈述并答辩。结题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所取得的成果需在截止日前在线发表。
2.实验室将根据完成情况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并对优秀课题进行持续资助;对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开放课题,须在2026年2月1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经实验室同意可最长延期1年;不通过并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课题经学术委员会确认后,将追回已资助经费。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需根据实验室研究方向填写《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环境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经依托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向实验室提交(包括电子版和纸板申请材料);
2.实验室对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实验室组织同行专家对通过初审的课题进行盲审,其结果提交至学术委员会;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讨论核定资助项目并通知申请人;评审未通过课题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其他要求
1.申请书不得涉及国家、军队或相关单位秘密,开放课题不得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开放课题不得简单照搬课题负责人已申请或在申请科研项目,一经发现,实验室将做出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2.西藏自治区内外(西藏大学除外)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它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研究的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青年科技工作者),申请人需确保自身身体状况允许开展高原工作。
3.拟申请课题必须与西藏大学生态环境学院青年教职工(45周岁及以下)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每年参与申请的开放课题不超过2项;共同申请人协助项目负责人完成课题申请、答辩等事宜。共同申请人名单可查询西藏大学生态环境学院官网。
4.开放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申请人应在截止日期前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签名,依托单位签字盖章)以电子文档发送到以下邮箱:zyh800623@utibet.edu.cn;同时,将3份纸版材料寄送至:周永洪,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10号,西藏大学生态环境学院,15826163778。
5.获资助申请人需在资助期内为西藏大学相关师生作2次学术讲座,具体时间将由西藏大学生态环境学院统一安排。
联系人:西藏大学生态环境学院周永洪、黄香
联系电话:15826163778、1351898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