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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学院开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普法讲座

    作者: 时间:2023-09-15 浏览量: 编辑:生态环境学院管理员 审核人:张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通过,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9月4日,生态环境学院邀请拉琼教授为全校师生开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普法讲座,讲座由王忠副院长主持,全校2023级本专科生和硕博生共计3000余人到场聆听。

    青藏高原是我国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生态文明高地,生态保护工作极为重要。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为高原生态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拉琼教授从青藏高原基本情况、环境变迁、生物多样性和《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四个方面介绍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并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立法过程、原则、内容等进行了讲解。此次讲座提高了保护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普及了法律知识,树立了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的法律意识,扩大了保护法的宣传覆盖面,为维护《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正确实施提供了法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