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培养 > 正文

环境工程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 2022.6.22

作者: 时间:2023-04-26 浏览量: 编辑: 审核人:

环境工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单位:理学院

一级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

一级学科代码:083002

一、学科简介

环境工程是研究和从事防治环境污染和提高环境质量的技术科学。西藏大学于2001年开始招收环境科学专业本科生(专科2届),先后招收培养了18届共近600名本专科生。2016-2018年招收培养了3届生态学环境监测与生态安全方向硕士研究生;2019年获得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并设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化学三个二级方向进行招收培养。

该专业立足西藏高原,瞄准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瞄准国内外环境工程研究的前沿,开展了以高原地区水环境污染防治、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固废处理与资源化以及污染控制等为突破口,突出高原特色、区域优势,开展高原地区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的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分析和评估西藏高原地区自然环境方面存在的可能或者现实的污染问题、安全隐患,寻找西藏高原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根源、污染源及其污染机制,研究开发适合解决西藏高原特殊自然环境条件下环境问题的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研究,为西藏高原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二、培养目标

为西藏自治区培养“靠得住、用得上、留得下”的环境工程领域的高素质人才。掌握环境工程学科前瞻性、基础性和交叉性的学科特点,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环境工程学科基本研究方法和技能,了解环境工程学科前沿动态,具有从事环境工程研究工作或工程技术服务的能力。

三、研究方向

瞄准西藏高原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立足西藏高原突出环境工程技术和应用基础研究需求,结合国内外先进的环境研究成果和经验,开展高原地区水污染控制与技术、大气污染控制与技术、固体废物污染控制与资源化技术等具有高原特色和区域优势的技术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形成了以下四个主要方向。

(高原)水污染控制;

(高原)大气污染控制;

(高原)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

(高原)污染场地修复理论及技术。

四、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实行导师负责制或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采用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完成一定学分的课程学习,系统深入地掌握本学科的理论知识。同时,重点培养其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和工程的能力。

2、学习年限

攻读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三年。课程学习集中在第一学年内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和撰写论文的时间一般为一年半至二年。在某些情况下,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也可以适当交叉进行。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

环境工程硕士课程设置表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上课

学期

考核

方式

备注

公共学位课

000001

英语

4

72

1-2

考试


000002

马克思主义五观概论

1

18

1

考试


00000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6

1

考试


000004

自然辩证法

1

18

2

考试


小计

8

144

——

专业学位课

030901

现代环境监测理论与技术

2

36

2

考试


030902

高等环境化学

2

36

1

考试


030903

文献检索与知识产权

2

36

1

考查


030905

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

2

36

1

考查



030906

数理统计及软件应用

2

36

1

考试


小计

10

180

——

专业选修课

030907

环境微生物学

2

36

2

考查

任选

三门

030908

大气化学前沿

2

36

2

考查

030909

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

2

36

2

考查

030910

废水处理理论与新技术

2

36

2

考查

030911

环境土壤学

2

36

2

考查

030912

环境实验室安全与基本技能

2

36

2

考查

030913

环境影响评价理论及应用

2

36

2

考查

030904

环境“3S”技术

2

36

2

考查

030914

环境催化与功能材料表征分析方法

2

36

2

考查

030915

环境仪器分析

2

36

1

考查

030916

环境毒理学

2

36

1

考查

030917

环境经济学

2

36

2

考查

030918

高原生态学

2

36

2

考查

030919

环境化学考古学

2

36

2


030920

专业英语

2

36

1

考查

小计

6

108

——

公共选修课

030921

计算机技术在环境科学中的应用

2

36

3

考查

任选

一门

030922

环境保护与区域发展

2

36

1

考查

030923

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

2

36

1

考查

小计

2

36

——

补修课

030924

环境科学导论


36

1

考查


030925

环境工程学基础


36

1

考查


小计


72

——

教学/学术

实践课

学术交流(公开学术报告1次,或者听学术报告10次)

1

18

3



小计

1

18

——

专题研究课

环境科学专题研究课

1

18

3

考查


小计

1

18

——

实践环节

1

18

3



小计

1

18




总计

29

522




2、学分要求

硕士生在学期间课程学习的总学分数应不少于29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不少于8分,专业学位课不少于10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公共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实践环节1学分,教学学术实践课1学分,专题研究课1学分。总学分必须取得规定的29学分或以上,方能参加答辩。

六、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

(一)研究生在学期间均须进行科研实践(不计学分),没有参加科研实践者不能参加论文答辩。科研实践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参与或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在毕业时应有该项目的正式成果或阶段性成果(以署名为准),或有承担项目的协议书、委托书等证明。

2、 参加学术会议。应有提交的学术论文或参会代表的依据如邀请函、会议代表名单等。

3、 参加校级以上学术评奖或科技竞赛。

(二)硕士生要求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包括省级以上报纸的理论、学术版)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署名且作者单位为西藏大学)至少1篇,否则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三)研究生均须进行实习(包括考察、社会实践、教学实习等),实习为必修环节,没有进行实习者不予审定毕业资格。

七、培养计划

1、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一个月内,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选定导师,并由导师根据本专业培养的要求和研究生本人的具体情况,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格式见《西藏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经导师组审核同意后报学院和研究生处研究生管理与培养科备案。

2、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是指导研究生学习的依据,确定后应严格遵守。在执行培养计划的过程中,若因特殊原因提出修改者,须经导师组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处研究生管理与培养科备案。

3、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既要符合本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总体要求,又要结合研究生的个体特点,尽量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一式五份,分别由导师、导师组、学院、研究生处和硕士研究生本人保存,作为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时的内容之一。

八、学位论文

(一)开题报告

1、硕士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之前,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文献资料,了解本人主攻方向的历史和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的研究题目;并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及形式进行开题报告。

2、开题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课题来源和选题依据,对国内外近15-20年中40-70篇有关文献进行阅读、分析和总结;研究方案,阐明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关键问题与创新点、研究工作基础,说明具备的研究条件、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能够解决的意向和措施;研究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等。开题报告的字数一般为0.5-1.0万字,其具体格式按照《西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格式》撰写。

3、选题要新颖、具有创新性、须立足于解决问题,文字表述上要清晰、确切。

(二)论文基本要求

1、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调查研究和参加相关内容的科学研究工作,深入了解所研究的课题后可开始撰写学位论文。

2、学位论文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并具有新见解。导师的主要作用是指导论文撰写,帮助解决学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并如期检查进展情况和考核论文水平等。根据论文写作的需要,可安排学生外出进行实地调研、工程实践并收集资料。

3、学位论文格式必须按照《西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执行,正文不少于2.5万字。论文汉文撰写,并应附上汉文、外文摘要,字数不少于1千字,摘要均附3—5个关键词。论文里的引文、附录和参考文献等,按照国际通行的学术论文规范,即国别(或时代)、作者(或译者)、书刊名称、章节和页码、出版单位和出版时间的顺序进行明确注名。

(三)论文评阅

1、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前须聘请2名(或以上)具有与申请人学位论文研究领域有关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应至少保证有1人为校外专家。

2、当论文评阅人一致认为论文水平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时,方可组织论文答辩。若2名评阅人均持否定意见,本次学位申请无效。若其中一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需另增聘一名校外专家为评阅人。若增聘评阅人认为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可如期组织答辩,若增聘评阅人也持否定意见,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按照《西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条件》的附件《研究生论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1、学位论文由作者提交答辩委员会,由答辩秘书分送答辩委员。

2、答辩委员会由5—7名与选题有关的校内外教授(或研究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组成。答辩委员会推举一名答辩主席,参加答辩的硕士生导师和副导师不能担任答辩主席。答辩后由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答辩主席在答辩决议上签字。

3、学位授予

论文经获三分之二(或以上)答辩委员通过后,答辩委员会可建议授予答辩人所申请的学位,并报校学术委员会审批。

(五)各培养环节时间要求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时间一般为每年的5月20日至6月20日。

2、学位论文审批答辩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5月10日至6月10日。

九、中期考核及分流

中期考核包括研究生自评总结、课程学习情况审核、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检查以及导师对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科研能力的评定,最终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出综合评定意见。硕士生应在第五学期完成中期考核,根据中期考核评定意见,决定是否继续攻读硕士学位。